招标公告发表时间:2021-07-30 12:28 标准缝纫机菀坪机械有限公司现有:加工中心和成品库通道屋面592.41㎡、配电房屋面214.13㎡、发电房屋面233.8㎡,上述屋面原有的SBS防水卷材已老化、裂缝、起泡渗水。加工中心原空压机房内墙涂料工程256.1㎡,原空压机房内墙面受潮脱落。经公司总经理办公会研究决定:对渗水的加工中心和成品库通道屋面、配电房屋面、发电房屋面重做SBS卷材防水,对加工中心原空压机房内墙面重新刮补涂新,以上工程向全社会公开招标,现将工程招标细则给予公示,公示日期:2021年7月31日开始──2021年8月7日止。 工程招标细: 1、工程内容:发电间、配电间、加工中心和成品库通道屋面SBS防水工程,原空压机房墙面涂料工程,清理屋面原SBS卷材工程。 2、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安全、包质量、包进度。 3、质量标准:SBS防水工程经过雨水检验,屋面、墙面无渗水现象,工程质量合格。 4、质量保质期: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约定工程的质量保修期为验收合格日起保修3年。 5、材质要求:2.5MM改性沥青防水卷材,其它辅材符合工程使用要求。 6、施工要求: a、文明施工,完工场清。工程施工前必须将原屋顶清理的废SBS卷材、建筑垃圾清理干净(垃圾处理必须符合环保及当地政府有关规定由投标方负责运出厂区及处理)。 b、防水卷材用2.5MM改性沥青防水卷材,满辅满焊保证卷材搭接长度。 c、SBS改性沥青防水卷材应有出厂合格证并复试合格。 d、屋面女儿墙、山墙、天沟、变形缝、排水口细节处理好。 e、SBS改性沥青防水卷材辅设前先做一遍底油。 f、受潮脱落墙面必须铲除清理干净,刮二道腻子,涂二道立帮涂料。 g、使用的涂料须提供出厂合格证。 h、内墙涂料工程按国家标准施工、验收。 7、结算方式: 工程验收合格后,一周内付工程款95%,工程验收结束期满一年付清工程款5%。 8、投标方必须提供营业执照,施工方案。 9、中标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发生工伤事故,所产生的全部费用由中标单位负责,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详见:附件1(中标单位必须执行) 10、投标单位必须封标并在封口处盖章,如有不封标的投标书,公司将作废标处理。 11、投标书送达截止日期:2021年8月7日下午17.00之前。 12、工程量清单:
联系电话:季忠新;13812726527,赵雪芳;13962544838, 总务基建部;051263391230
标准缝纫机菀坪机械有限公司总务基建部 2021年7月31日
附件1: 标准缝纫机菀坪机械有限公司 工程外包安全合同 甲方: 标准缝纫机菀坪机械有限公司 乙方: 为明确安全责任和质量责任,确保施工过程中人身、设备设施、安全和工程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规定,经平等协商签订以下协议: 一、 工程项目外包相关说明 1、甲方将发电间、配电间、加工中心和成品库通道屋面SBS防水工程,原空压机房墙面涂料工程承包给乙方。 2、乙方必须确保本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等.并对此引起的一切经济法律责任向甲方负责。 二、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标准缝纫机菀坪机械有限公司发电间、配电间、加工中心和成品库通道屋面SBS防水工程,原空压机房墙面涂料工程。 2、工程总价:以中标价格为准,不管在任何情况下所损耗的任何材料及资源,甲方不做任何补偿。完成本工程全部工作所需之人工、材料、零料、机具设备、安全设施、清洁卫生、检验费用、保险费、管理费、税金及其它一切费用均包括于工程中标价内。 3、乙方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的要求以及甲方依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收甲方的检查检验,并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如质量评定标准达不到标准或质量有问题,要按甲方委派人员的要求执行修复、返工,一切费用由施工方承担,如果仍无法达到要求,甲方有权拒付工程款。 4、工期:本工程定于 20 年 月 日进场开展准备工作,并立即组织开工,落实施工计划,施工计划必须经甲方认可。完工期 20 年 月 日。 5、工期调整:因外因影响,经甲方同意,工期可顺延,其他因素均不能藉此做工期调整。 6、工期奖罚:每延误一天罚款 元。 三、 安全要求 1、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及相关工作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相关要求组织施工、开展工作。高危作业工程(登高作业)必须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造成的安全事故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2、保险:乙方应遵照政府规定办妥施工人员、机具的各类保险和福利申报,因施工意外造成施工方自身及第三方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均有乙方承担(乙方必须给工作人员意外三险:意外伤害保险、意外伤害医疗费用补偿保险、意外住院定额给付保险)。 3、乙方在施工前需向甲方提供施工人员的相关资质证书和身份证复印件,无资质证书人员不得在甲方操作施工。 四、争议解决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如有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五、合同生效 1、本合同壹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从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合同期限: 年 月 日 —— 年 月 日。
甲方: 乙方: 代表签字(盖章) 代表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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